01 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05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第3篇、没人敢跟我恋爱 门罗狄:还在读研的水瓶座宅女,有时候觉得天荒地老那么容易,只用写下一行行的字句。 1.见到他*一眼,我就有窒息的感觉 赵怡说要带我去见一个她暗恋了五年的男人。我十分讶异,追赵怡的人络绎不绝,可她都拒绝了。她说,你见了李科,就知道我拒绝的理由。 那年我们在一个二流大学读服装设计,赵怡很是这块料,穿起衣服来有型有款,相比之下,我就非常逊色了,赵怡说我是民工。 她特意去买了条裙子,还去秀水淘了个香奈儿的仿制包,裙子是黑色,包包是红色,她竟然还穿高跟鞋,揽着我的胳膊去了饭店。饭店不算好,让我有些替赵怡不平,可赵怡明显不在乎这些,她招呼我进了包厢,是那种很小的包厢,不干净,墙上黑黑的,有油渍有污泥,李科就坐在那个房间里。 我承认,见到他*一眼,我就有窒息的感觉。我只看到了他的侧脸,坐在一张脏脏的塑料椅子上抽烟,看也不看我,低着头,想事情,赵怡喊了他一声,又喊了他一声,他才懒懒地抬起头,笑一下。我开始觉得喘不过起来。 2.没人敢跟我恋爱 那天吃饭,赵怡不停地缠着李科说这说那,大多是他们高中的事情,哪个同学上了什么大学,哪个同学谈了恋爱,哪个同学开始工作,我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埋头吃饭,可我却觉得一点味道都没有,直到李科对我说,慢点,没人跟你抢,说的时候,他还笑了,我立刻觉得糖醋排骨甜死了。 我吃了三碗饭,像个饭桶,赵怡说没人敢跟我恋爱,谁能受得了我,赵怡还拉着我的胳膊问我李科怎么样,我说挺好,她不甘心,仅仅是挺好,我说,是啊,挺好。其实我心里觉得李科已经非常好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那么迷人。 赵怡已经被他迷住了,我也是,但我不敢承认,况且,我只和他吃了一次饭,他甚至不记得我的名字。 我偷偷地跑去他们学校找过他,他穿过一片栀子花向我走来,我躲在了垃圾桶后面,直到他走出了很远很远,远到只成为一个黑点,我才敢出来,冒了一身的冷汗。 我用手拍着胸脯,大口喘气,想着该回去了,不然,宿舍要关门了。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站在了我面前,那个已经变成黑点的人,此时此刻如此真实地看着我笑,我惊慌失措。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愣愣地打了个招呼,嗨! 他又笑了,伸手拍拍我的头,他竟然拍了我的头,我快要晕过去了,他说,我心情不好,陪我去喝酒。他喝了五瓶,这时我才想起问他心情为什么不好,他很苦恼地看着我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哦,一定是赵怡,我心情有点低落,他看着我,不是她。 那是谁? 是你。 3.悲伤的毛衣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反正19岁那年的我无比相信。 我和李科就非常可笑地一见钟情了,他拉着我的手跑过了大街小巷,他和我说了很多很多话,原来他不是表面上那么沉默的人,他骨子里其实很热情。 我被赵怡拷问,她问我为什么夜不归宿,她还问我那个男生到底是谁,她表情很苦恼,她说,谁敢跟你恋爱呢? 我不理她,我和她打闹在一起,可是突然间我就难过了,因为我看见了赵怡正在织的毛衣,她对别人说是给自己弟弟织的,其实是给李科织的。 每天晚上熄灯了,她就点一盏小夜灯,慢慢地织着,嘴角上扬,第二天,眼睛都红了,可一起床,还是织毛衣,织毛衣,她说,要赶在圣诞节前送给他。 我突然就生气了,又愧疚又生气,这是个多么好的女生啊,我冲过去,扯掉了她的毛衣,狠狠地扔在了一边,我说,你对他这么好,可他对你一点也不好。 李科从没来看过赵怡,都是她给他打电话,电话里他的语气有点不耐烦,那时候,是我坐在他旁边。 赵怡看着我笑,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她还抱住了我,对我说,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她还说,你是我很好的朋友,你要支持我。 我该怎么支持她呢,我不能说,我和李科已经在一起了,我们正背着她恋爱,我也不能说她去见李科我很忌妒,忌妒得要死,心里酸酸的。尤其是一天傍晚,她回到宿舍,应该是刚刚见完李科,脸都是红的,她拉着我的手,轻飘飘地对我说,李科吻我了,天哪,那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4.形同陌路 我哭了,尤其是在看到李科穿着赵怡织的白毛衣时,冬天冷到我连句话都说不出来,可是假装微笑着,向着李科伸出手去。 我们一起吃了饭,逛了街,像其他情侣一样过着圣诞节,我还为他准备了礼物,就放在上衣的口袋里,我刚想拿出来,他的电话响了,他躲进了卫生间,我又开始冷了。 我非要让李科送我回学校,我挽着他的胳膊,特别亲热,我看到一个人冲到了我们面前,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紧接着又是一巴掌。 赵怡成了我不认识的人,她冷冷地笑,她说话真难听,她说,行啊你,学会当第三者了,学会抢人家男朋友了,真不要脸。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还是骂着,我抬眼看了一眼李科,这个男生,也成了我不认识的人了,他只是漠然地看着这一切,好像这一切跟他无关,我突然发现,他谁也没那么喜欢,可是他和谁都保持着暧昧的关系,我很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我问不出口,我能做的,只是转过身安静地离开,赵怡还在我后面尖叫着疯狂着。 赵怡换了寝室,她拒绝跟我说话,她每天织毛衣,织呀织的,眼泪会突然就流下来。只是那些毛衣再也没能送出去,李科走了,大学毕业,听说去了上海,甚至没有和我们告别。要知道,我们,是多么喜欢他的那两个女生啊。而这两个女生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一句都没说过。 毕业以后,赵怡去了上海,我是从同学那里听来的,我留在了这个城市,因为不知道能去哪里。 我找了份服装设计的工作,专门给学生设计校服,其实很简单,因为学校的校服都是运动服,黑白蓝为主,所以我异常清闲。 清闲的时候会格外怀旧,我会常常想起赵怡,还想起那个让我们变成敌人的男生李科。 5.永恒的朋友 我遇见了李科,原来他根本没去过上海,他毕业后还是在这个城市。我就知道他不会去上海,就像那天在公交车上,一个男子喊我的名字,我突然就很想哭,我回过头去,曾经那个冷艳的少年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在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男人,平头,夹克。 他从车头一直串到车尾来到我旁边,我的心又开始狂跳,我以为他要跟我说什么温暖的话,可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红色的请柬,塞进我手里,他说,我下个月结婚,你一定得来。我心里的火突然就灭了。 他说了很多话,我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他很快就到站,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我一定要来,他的钥匙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我赶忙捡起来奔下车,他在打电话,我没敢喊他,走在他后面,我听见他说,亲爱的,又碰到了一个人,婚礼又能赚个几百块啊,啊?是谁?不太熟的人。曾经和他恋爱的我,是个不太熟的人。可是,我发现自己竟然没那么在乎。 我喊住了他,把钥匙还给他,走回去的时候,我很想赵怡,很想很想。我们两个人,为了一个男生,一个远走天涯,一个暗自神伤,到底值得不值得? 我拨了那个尘封的号码,接通了,她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只说了一个字,喂,她就哭了,我也哭了。 可我还是笑着说,哎,我看见李科了,他要结婚了,请我去,我才不会去呢,她也笑了,李科谁呀?我忘记了。 我知道,没有忘记,只是不喜欢了,和我一样,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 天底下没有永恒的爱人,却有永恒的朋友,知道那时我才发现这个道理,幸好一切都还没有晚。 第4篇、那夜的烛光 临睡以前,晴晴赤脚站在我面前说: “妈妈,我很喜欢的就是台风。” 我有一点儿生气。这小捣蛋,简直不知人间疾苦,每刮一次大风,有多少屋顶被掀跑,有多少地方会被水淹,铁路被冲断,家庭主妇望着每斤60元的小白菜生气……而这小女孩却说,她喜欢台风。 “为什么?”我尽力压住性子。“因为有一次台风的时候停电……” “你是说,你喜欢停电?” “停电的时候,你就去找蜡烛。” “蜡烛有什么特别的?”我的心渐渐柔和下来。 “我拿着蜡烛在屋里走来走去,你说我看起来像小天使……”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吧?我终于在惊讶中静穆下来。她一直记得我的一句话,而且因为喜欢自己在烛光中像天使那份感觉,她竟附带也喜欢了台风之夜。 也许,以她的年龄,她对天使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她喜欢的只是我那夜称赞她郑重而宠爱的语气。一句不经意的赞赏,竟使时光和周围情境都变得值得追忆起来,多可回溯的画面啊!那夜,有一个小女孩相信自己像天使;那夜,有一个母亲在淡淡的称许中,制造了一个天使。第5篇、化妆 上大学那会儿,女生都爱扎堆儿,你三个一群,我五个一伙,一块儿上食堂吃饭,一块儿到图书馆晚自习,甚至闹起别扭来,也是拉帮结派的。 315是新组合的宿舍,一共六位姐妹。新学期刚开始,就明显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五个人,吴莎莎、谭芳、曾丽、刘思琦,还有我;另一派,就只有陆小璐一个人了。 其实陆小璐长得很漂亮,她站到人堆里头,一眼看去,很容易就能找出来。用时兴的说法,陆小璐有着一张“明星脸”。这也就算了,偏偏她还特别臭美,每天都化妆,一大早就起来试穿衣服,弄得自己跟赶演出似的,衬得宿舍里其他姐妹都像“灰姑娘”一样。加上陆小璐很少主动与人说话,一到周末总有人开车来接,慢慢地,与大家便有了距离。 可是有一段,陆小璐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起来,虽然天天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化妆,试穿漂亮衣服,但她的精神明显没有过去好。睡在下铺的吴莎莎告诉我们,她经常半夜还听到陆小璐在上铺翻来覆去的。 我们都想,可能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果然,从周一开始,陆小璐就没有回宿舍。刚开始几天,谭芳和曾丽还说些不着边际的风凉话,可时间一长,我们都开始担心起来。刘思琦是寝室长,想给陆小璐打手机,一问,才发现我们五个人都没有记她号码。第二天,有人开车过来拿陆小璐的铺盖衣物,大家都担心地问怎么回事。来人说,小璐特意叮嘱他转告大家,她要请假半年。 请假半年?我们都挺疑惑的,但这种事也不好细问。还是曾丽机灵,周一的时候,她去问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们不知道吗?陆小璐请假做手术啊。 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都很难过。虽然大家都不喜欢陆小璐,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啊。我们几个便四处打探她的消息,原来事情比大家想象的还要糟糕:陆小璐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一直不敢做手术,很近检查,发现不能再拖了。按照医生的建议,她将要接受四次手术治疗,手术成功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但每一次都有很大的风险。 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宿舍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连续几个晚上,都没有一个人说话。很后,还是刘思琦拿的主意,大家一块儿去医院看望陆小璐。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们的心都慌慌的。在白色的病房里,我们见到了陆小璐,她正认真地对着一面镜子描眼线,打腮红,涂唇彩。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临危病人的迹象。忙完了,她转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我们几个,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接着她连忙将头背过去,说,你们来了,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过了一会儿,又缓缓地回过头来,说,其实很久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了,没什么啦,瞒大家那么紧,是不想让更多的人为我担心。 姐妹几个都不知说什么好。陆小璐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有说有笑地告诉我们:下午是*一次手术,进去可能就出不来了,所以一上午都在给自己化妆,我参加过别人的追悼会,殡仪馆的人化妆很差劲的,我可不想死得那么难看…… 等了好几个小时,我们的脑袋里都是一片空白,甚至连互相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终于,陆小璐被人从手术室推了出来。手术很顺利,她安详地躺在病床上,仿佛睡熟了一般。一圈人将她送回病房,315的几位姐妹一块儿回家,一路上我们都沉默不语。 后来,我们陆陆续续地去过医院几回,也陆陆续续地听到她手术成功的好消息。大家都为她感到开心,这个陆小璐啊,真不是一般人,每次上手术台前,她都要给自己化妆,每次都是那么的一丝不苟,就好像她要去的地方不是手术室,而是准备去赴一场晚宴。 第四次手术的前几天,陆小璐突发高烧,接着昏迷了几天,就再没有醒来。事情来得太突然,当我们接到通知赶到殡仪馆时,一个肥胖的女人正在给陆小璐化妆。 我们看着安安静静地躺着的陆小璐,她瘦了,脸上的颧骨明显地突了出来。那个胖女人正在给陆小璐描眉毛,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用心,将一条眉毛画得弯弯曲曲的。我们都无声地哭了,平时很讨厌看陆小璐化妆的吴莎莎,突然很激动地冲上去,一把就夺过了那个胖女人手中的眉笔。胖女人露出一脸的不解。吴莎莎大声叫道,你怎么可以把她的眉毛画得这么难看! 胖女人很诚恳地说,不要难过,人死不能复生。吴莎莎哭着将眉笔丢到地上,说,她很漂亮的,求求你,你不可以把她的妆化得这么难看! 第二天是追悼会。陆小璐的亲属怕我们再次“激动”,就没让我们参加。那天是星期六,天阴沉沉的,我们315的五个姐妹静静地守在宿舍里,不知是谁先开始的,我们都含着泪,对着镜子开始化妆。我们用这种独特的方式,为一个叫做陆小璐的美丽女孩儿送行。 第6篇、考*一名不值得张扬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一名,一阵大张旗鼓的表扬之后,老师派班长、学习委员到我家给家长报喜。我欢天喜地地领着同学,一路上说说笑笑。本来在学校我属于不善言谈的,家境不好让我始终有自卑感。这一次拿了年级*一,立刻有了自信心,性格一下变得活泼开朗。 我七拐八绕到了家门口,忙不迭地冲屋子里喊:“妈妈,我们同学来了,我考试*一名!”我连珠炮似的说了好几遍:“妈妈,我考试*一,这是我们同学,来告诉您的!” 没有妈妈的应答。 妈妈看了我们一下,眼睛里没有什么惊喜,只是平静地直直腰、举着两只满是煤屑的手,却没有去拿同学手里的喜报。答应了一声之后,又弯下腰,继续干活。 同学们的眼睛中也透出了一种失望和不理解。其中一个同学没有忘记老师交给的任务:“阿姨,朱军考试得*一,老师叫我们给您报喜。” 妈妈再次直起腰,回身看看我,用手背轻轻抹了一下脸颊,淡淡地说了一句:“知道了。” 妈妈继续干活,搬起了一簸箕煤,对愣在一边的我们说:“孩子们,我知道了。你们快回家吧,谢谢你们。”语气平静得像完全没有报喜这回事。 同学们将那张粉红色的喜报放在桌上,我尴尬地站在院子里,勉强送走了同学,心中的委屈从头涌到脚。觉得自己的成绩被母亲否定了。自己的面子被母亲打碎了,刚刚建立不到半天的自信心被母亲摧垮了,自尊心被母亲伤害了! 我站在院子里一声不吭,看着母亲来回搬运煤块也不像往常那样去帮忙。母亲忽然间在我的心中变得那么渺小,那么不近人情。好几天,我都闷闷不乐,甚至故意不理睬母亲。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照例和母亲没有什么话说,走到房间门口,我愣住了。 母亲一个人坐在床边。依旧穿着那件洗得褪了色的青布褂子。她身后的墙壁上,花花绿绿的,贴满了大哥得到的各种奖状。足足占了半面墙。大哥从小学开始,年年是三好生。有一年还被评选为兰州市“三好学生”。那时候,大哥是父母的骄傲。每次拿来奖状,他并不张扬,悄悄放在家里桌子上。母亲看到后,就端端正正贴在墙上。直到大哥参加了工作,他上学时的奖状还贴在墙上!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落在母亲瘦弱的身上。她手中拿着我那张粉红色的喜报。轻轻摩挲着,偷偷地掉眼泪——那一刻母亲的形象,像一幅经典油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对母亲的记恨顿时烟消云散。母亲对我的爱,对我的每一点进步,发自内心地高兴。只是为了让我明白,家里穷,上学是一种奢侈的付出,学好功课理所应当,不应该那样张扬。 直到母亲去世,我都没有和她提起这件事,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当我长大之后,无论是回兰州家里,还是把母亲接到北京住,只要有我的朋友在场,母亲无论身体多么难受,都要特意换一件利利索索的衣服,把头发梳理整齐,端端正正,面带微笑地坐在椅子上,拿出很好的烟酒茶水招待我的朋友和大家聊天。见过母亲的朋友都说:“朱军的妈妈气质真好,难怪养出了这么一个儿子。” 听了这话她总是特别高兴。直到她身患绝症,依然是衣着整齐地出来见我的朋友,给足了我儿时那份缺失的“面子”。每当这时,我的心里都酸酸的。第7篇、男人不强是留不住女人的 我读大学的时候,宿舍八个人有很多故事。讲一个牺牲自己、照亮别人的室友,他现在北京混得极惨,惨到什么地步:他跟今年毕业的男生合租房子,而且还是郊区的平房。 他以前的专业知识也丢了,又没专业的工作经验,现在只能做一些没技术含量的销售类工作。同学聚会,他从来不参加,我们也理解他的心情。他只跟我们两三个人联系,偶尔借点钱什么的。 但他这个人却为社会造就了人才,“培养”了三个伟大的女性。 我们读大二的时候,他暑假回家跟一个高中女生联系上了。那女生已经从电大毕业了(室友复读过),找不到工作。室友就鼓励她考研,那个女孩是镇里的,连本县都没出过,哪里敢有这种奢求? 记得我们看过她写给他的信,信上说:“这辈子能有幸看看天安门就知足了”。室友就三天两头打电话给她,鼓励她提前复习(大专毕业两年才能考研)。她的基础极差,反正是一点信心也没有。室友就帮她选择了专业性不强的国际贸易,还给她寄了很多的书。 大三暑假以后我们也开始了准备考研,室友就把她接到北京上辅导班,鞍前马后地照顾她的生活。帮她租房子,买米买菜。虽然他们没有确立恋爱关系,大家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了。 室友心眼太实在,为了了她竟然荒废了自己的学业,不仅是自己的学习一塌糊涂(挂了两门),考研也彻底失败。那一年他的高中女同学竟然出人意料地考上了首经贸大学,人家看他也没什么发展了,成绩出来就回家准备入学,不理他了,凤凰岂能跟燕雀在一起厮混? 后来那女孩很要强,不仅看到了天安门,还从电大考到硕士,读了博士,现在是讲师。车啊,房子都有了,还找了个当老总的老公。 室友“培养”出来的第二个伟大的女人是他的*一个女朋友。大四下学期大家都准备做鸟兽散了,他居然玩起了黄昏恋,跟班上一个女生谈了起来。那女生不打算就业,留在北京准备出国。室友竟然也是混蛋,虽然他在老家省城也找到了相当不错的工作,却宁愿飘在北京伺候女友。 这两个人住在了一起,室友*一次过上了性生活。她学习、生活的压力就落在他的身上了,连她洗脚都是他来做,生怕她耽误学习。两个人虽然很艰苦,但还算很开心。她申请国外学校,他跑前跑后地帮忙。元旦过后,那女生拿到签证,一溜烟飞走了。我们问他,“没有提到带你出去陪读的事情吗?”室友摆摆手:“往事别再提了。” 那个女生在英国拿了名校的博士学位,去年北京一家公司给她年薪30万,她还嫌少。同学聚会,她根本不承认他是她的前男友。 室友的第二任女友非常漂亮,在一家小公司当文员,月薪800块钱。2002年夏天他们就住一起了,他又是鼓励人家考研。那女孩本来根本没信心,因为她是成教大专毕业的,尚不知考研为何物。在他的煽动下,她全职考研,他工作养她,加上双方家里偶尔给点补贴。 *一年她落榜了,继续。第二年勉强考上了首师大的自费生。她读研的三年里,他们一直住在一起,同居四五年也算是老夫老妻了,虽然也很艰苦,但感情一直还可以。 但2007年她居然考上了中央公务员,问题就来了,她有一次说了一句,“我觉得你配不上我。”他们轻描淡写地就分手了。 室友现在又变成了孤单一个人,虽然他人品不错,也有女孩子对他评价不错,只是同情而已。但30岁的男人在北京没房、没车、没积蓄、没地位、没户口,很主要的是没前途,哪个愿意跟他? 所以我们有时就骂他是糊涂蛋。男人不强,只能成为女人前进的踏板。 第8篇、不想负责一辈子 为了赚点零用钱,上学期我报名参加学校曲勤工俭学小组,被分配和一个中文系女生搭档打扫文体楼。 *一次合作那天,我带着工具早早赶到所承包的楼层,看时间还早,就跑到健身房,在器械上练了起来,一会儿满头冒汗,索性脱掉T恤,光着膀子练。 正当我汗滴如雨、肌肉暴涨时,忽然听见有个细嫩的声音向:“马绘涛在吗?”我转身一看,正是和我搭档的那位女生,四目相对,她马上脸红了,很不好意思地扭头跑了出去,我赶紧穿好衣服。 此后,每次见面,她都红着险,不敢正眼瞧我,一副羞涩的样子,凭我的经验和直觉,这是对我有好感的一种表现,于是,我也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她,并且采取主动,给她递纸条、打电话、发邮件。之后,她见到我时脸更更加地红了,头也垂得更低。 功夫不负有心人,昨天,她终于给我回信了,约我晚上到图书馆后面纳凉亭里见面。皎洁的月光下,她一语未发,杷一张芬芳的小纸条塞到我手里后快速离去。 我激动地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请你放过我好吗,我只不过是无意中看了你一眼,用不着负责一辈子吧……” 第9篇、校园故事:春景 春天来了,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者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校园里,到处都是春光明媚的鲁象。柳树抽出了细细的柳丝,上面缀洁了淡黄色的嫩芽;小草带着泥土的芳香探出了小脑袋 ,一丛丛,一簇簇, ;小朋友们都脱掉了笨重的冬衣,换上了既轻便又鲜艳的春装;小鸟们从家里飞了出来,唱着动听的歌,告诉我们:春天来了! 春天真的来了,在池塘里,在田野上,在天空中,到处都焕发着勃勃生机。大自然的景色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晴天里,暖洋洋的阳光照在身上,软绵绵的春风拂在脸上,既温暖又舒服:在下雨天,毛毛细雨,不时炸响一阵阵春雷,既惊险又刺激。 春天的景色太美了,春天里人们的心情更美。佝偻了整整一个冬季的腰板挺直了,欢快的笑脸充满着希望。公园里又热闹起来了,照相的青年人,钓鱼的老人,捕捉昆虫的小朋友,一个个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流连忘返。 春天里人们更忙了。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你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来来往往地穿梭着忙碌的身影,乡村的田地里,农民们在播洒着希望的种子。教室的墙壁上贴着新学期的课表,一本本新书中,有好多好多的知识果实等待着我们去采撷。 我热爱春天,我喜欢闻到花儿的芳香,看到大树的新绿,听到小乌的欢唱。我热爱春天,因为春天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新的希望!第10篇、那一场悄然而逝的早恋 一时间,风生水起。 学校仿佛觉察到了什么,召开了纪律整肃大会,校长在主席台上高声叫嚷:谁要是搞对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气氛有些像这秋天后半夜的月,明晃晃的,泻在地上,是肃杀的凉,直凉到心底里。 他想起班主任晚上开班会时的神情,也是一脸的阴沉:早恋本来就害人,在高三谈恋爱,简直就是在自杀!班主任说这番话的时候,两眼瞪得大大的,像两把冒着寒气的剑,仿佛要立刻处决了谁。 他有些不寒而栗。 他轻轻叹了口气。一扯被子,只一扯,被子便全笼在他的头上了。他想盖住自己躁动的心绪,但烦恼,像露在外面的腿和脚,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白。 断就断了吧,安心学习,对谁都好。给她写封信吧。想到这儿,他爬起来,拧亮手电筒,趴在被窝里,一字一句地给她写信。宿舍楼外,秋虫在低唱,有一声没一声的,有气无力,仿佛被什么踩住了喉咙。同宿舍的其他同学都熟睡了,除了偶尔的几声鼾声,这月夜,静得有些凄凉。 第二天,他把信装好,一颗心,也就装在了信封里。整整一天,他一点也没有学进去,单等着晚自习的到来。学校的操场与女生宿舍楼交叉处,有一个死角,没有灯。尽管,教学处的几个老师一天到晚地转悠,但真正的死角,也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发现。晚自习的下课铃响后,他*一个冲出教室。以前,那个死角里,总活跃着一些青春萌动的身影,当然,也包括他和她,而今天,格外的冷清。 风,在墙角处,摩擦出呜咽的响声。他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他已经捎话给她了,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想把手里的信交给她,当然了,还有他的一颗心。但课间10分钟,她始终没有来。 上课铃声响后,他没有跑回教室。他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半天,实际上,他和她也没有发生什么,只是在这个黑黑的角落里,说过一些话,是关于学习的,是关于人生的,好像,他们都没有谈过一个“爱”字。 但是,在那些日子里,他还是感受到了与别的同学交往不一样的东西。大约,这就是爱了。 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酸涩,有些怅惘,也有些悲凉。他在他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了好长时间,然后,一回头,向教学楼的方向走去。身后,留下的,是比风还深沉的寂寞。 之后的日子,还是没有看到她。他只好在那封信上贴了一张邮票,寄给了她。尽管,他与她的距离是那么近,他在理科楼,隔着一个小花园,以及一段不算长的甬路,就是学校的那座老式的三层文科楼了,而她,就在那里。 这是一段比青春更远的距离。 高考结束了,一段写着青春、奋斗以及苦痛的日子结束了。他考得还算不错,被浙江的那所心仪的大学录取了。班主任笑得比花还灿烂,把精致的录取通知书给了他,同时,还神秘地给了他一样东西。 是什么? 他有些惊诧。展开一看,是一封信,竟然是他写给她的那封信。他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发现,邮票是盖过邮戳的,信封也还是崭新的,就连他用胶条封得死死的信口,也一动没动,与他寄出之前,一模一样。 那青春的,爱与忧伤啊。 第11篇、晓泉同桌,请放心地变老吧 杜晓泉是我同桌,这几天在为我的发型发愁。因为我刚刚烫了个飘逸的直发,学校就发布了发型肃整通知。作为一名男生,前扫眉,旁遮耳,后擦领,可是标准的治理重点。 可是,我的头发和杜晓泉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她是我老妈。 其实,杜晓泉做我同桌也算有历史了。学校为后进学生设立了家长学校,每周一次,从来少不了她。我们并肩坐在教室里,听心理老师辅导,仔细算算,竟然也有两年了。 那天,心理社团的辅导老师说:“今天我们做个互动游戏,家长和孩子每人说出一个立时能完成的愿望,对方要尽可能满足。” 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游戏,我立刻对杜晓泉说:“老妈,请你把偷偷拿走的PSP还给我。”杜晓泉当即翻我白眼说:“做梦!等你成绩上来再说吧。”然后她对我忿忿不平地说:“儿子,拜托你以后不要让我做你同桌了。”我用鼻子说:“哼!不可能!” 真是想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和杜晓泉的关系变得这么差。我们每天的对话,不出五句就会充满了对决味。老爸无限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叛逆期对更年期,没治了。” 说起老爸,他可是这个家重要的和稀泥者,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神奇功效。可惜他被公司远调外地一年。临走前,他对我说:“喂,十六岁了,也算男子汉了,不要和家里惟一的女士作对了。” “是她和我作对吧,到我房间里大搜查,把我PSP也拿走了。这么大岁数了还玩间谍游戏。真是太幼稚了!”杜晓泉却在一旁冷言冷语地说:“放心,我会一直幼稚的,等你什么时候自立了,我才会变老呢!”老爸皱着眉叹了一口气。 我去宠物店买一只绿蜥蜴做宠物。我给起名叫“猫头鹰”。从宠物店把它拿回家的那天,杜晓泉同学立时惊声尖叫了。我必须说,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有“猫头鹰”在,一定不敢再进我的卧室大搜查了! 9月25日,是个值得纪念的大日子。我忍痛割爱,剪了头发。不过为了呼应校领导对着装的要求,我偷偷溜进学校的网络室,删掉了电子宣传屏上口号,换上了我的大作,点名指出学校一些老师头型、着装所存在的问题。 此条通知一经滚动播出,立时引起了超高的关注度。学校很快就查出这件事是我干的。这天晚上,杜晓泉一脸怒气地在家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对我拍了桌子。看来她已经接到班主任陆杰远的电话了。杜晓泉气得说:“你怎么就不学好呢!以后你的事我都不管了!” 我顿时心里乐开了花,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和杜晓泉的冷战整整持续了五天。周六的午后,我一个人去了家长学校,辅导老师问:“***妈怎么没来?”我摇摇头说:“不知道。”*一次一个人上互动课,我想自己应该是很轻松幸福的样子吧。可是我的心里却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没了战友一般。 这一天回家,杜晓泉同学不在。老爸打来电话喊:“***被你的怪兽咬伤了,在市医院呢!”放下电话,我飞快地跑去了医院。我在医院找到杜晓泉的时候,她正在点滴,她的左手肿得像馒头。我愧疚地低下头说:“老妈,对不起。”杜晓泉不可置信地坐起来,激动地对病友说:“听到没,我儿子我和我说对不起了。” 鉴于杜晓泉同学受伤的情况,我包揽了全部的家务活儿。而那只“猫头鹰”,我把它送给了生物社团。杜晓泉每天吃着我煮糊的面条,脸上始终挂着幸福的微笑。不做我同桌的愿望终于现实了!杜晓泉高兴地对我说:“我这个同桌可以放心地变老了!”第12篇、麻省理工的下马威 正式领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证,还是不可避免地小开心了一下。毕竟,这个学校是理科生梦寐以求的目标。领证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一头银发的哈佛教授Dr.Treadway讲的笑话,她说:“如果你是男生,恭喜你了,你可以大肆在酒吧里吹嘘自己是哈佛医学院的学生,然后尽情地看着女孩子们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不过如果你是女生,很抱歉,你很好永远也不要在酒吧俱乐部里提起你和哈佛有任何联系,因为大家都会被你吓跑的!” 无论如何,现在,哈佛和麻省理工,都是我的家了。 我的*一周,如果要用形容词来描述,那么,一定是“疯狂”。 周一周二周三,免疫学病理学解剖学。我的书架上,以惊人的速度堆满了教科书、科学文献、讲义、人体图解和习题册。 人的大脑真的很奇妙,它迅速地分析情况,然后果断地作出决定,把以前不重要的小记忆中的小细节统统删掉,因为无穷无尽的信息和知识,铺天盖地来势汹汹地砸下来,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些措手不及。 终于明白了那种“不可能完全学会所有东西”的心情。尽管以前被警告过,但暗暗地,还是有些小小的不服气。学长学姐们越说不可能的事情,心里就越想要反其道而行试它一试。可是,这份小骨气,只坚持了不到三天。看着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习题和查不完的资料,能做的,只有长叹一声,认命了。再有胆量,也只能无奈沮丧地面对现实。就连现在,每天回宿舍看到20厘米厚的课堂笔记,还是会不小心被吓到。 麻省理工的比喻:每节课的信息量,就好像打开消防栓的闸门,然后对着管子喝水一样。 读书读书读书!沉重繁忙的课业让我不禁想高呼:上帝啊,求求你让每天都有48小时吧!可以悠哉悠哉不慌不忙地学习,可以毫无负担地昏睡8个小时,可以慢条斯理地享受三餐,可以放肆地百分之百无愧疚地和朋友玩个过瘾,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说到这里,还算平平无奇与疯狂挂不上边儿,真正的高潮,还在后头。 “精神科医生什么也不知道所以什么也做不了;内科医生什么都知道但是什么也做不了;外科医生什么都能做可是什么也不知道;病理学医生什么都知道而且什么都能做,只不过晚了一天(指的是验尸)。”Dr.Mitchell教授以他独特的小幽默开始了我们人生中的*一节病理课,然后,他以一句“每个人都要写一份正式的验尸报告”瞬间就把大家的笑容转为一脸的难以置信:验尸?弄错了吧?我们不是医学院*一年的学生么? 接下来的事情:分组,发呼叫器。医院停尸间地图,验尸注意事项,验尸的图片…… Dr.Mitchell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们,“不管你在做什么,不管你有多忙多累,验尸官不等人,接到传呼后,只要你还活着,30分钟内赶到指定医院。哪怕你在查尔斯河对面的麻省理工上课,也要飞速跑过来。” 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已经迷迷糊糊地被带到解剖室。这是一种非常极端且诡异的情景。在药物中浸泡过久的已经僵硬的遗体,房间里弥漫着穿透力极强的福尔马林的味道……虽然多少次设想初次上解剖课的心情,但当一切突然间赤裸裸地发生,我仍然有种措手不及的慌乱。外面阳光明媚天气正好,可是解剖室中的气氛,还是无法避免地让我全身发冷。 换好衣服,*一次拿起手术刀,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无法控制地颤抖着,几乎握不住小小的手术刀。心脏在胸腔里跳得那么急,使得血液毫不留情地撞击着血管。我突然有种想落荒而逃的冲动,虽然我的理智顽强地挣扎着制约着我的软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揭开遗体身上的毛巾,当已逝的病人充满各种手术后遗留的疤痕的身体完全展示在我面前的时候,害怕的感觉竟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在一瞬间产生的强烈的感受。 颤抖奇迹般地停止了,这种感觉,仿佛站在窗边,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冷静的自己,把锋利的手术刀稳稳地握在手里。有人说过,每一位上过人体解剖课操过刀的医学生,都会永远记得自己*一次把手术刀切进皮肤的瞬间。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记住的不是画面,而是对自己的一个新的情感的认知———尊重,为了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我们的逝者;怜悯,为了逝者生前受到的种种苦楚;感恩,为了逝者的崇高的遗愿:让我们可以受到更好的训练,成为更好的医生,帮助更多的人。 6个小时高度集中精神,6个小时站立在解剖台边,6个小时的福尔马林,6个小时的强烈无影灯灯光……我似乎失去了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随着遗体上的真皮层和脂肪层渐渐被剥离,漂亮平滑的肌理线条、复杂密布的神经系统和交叠有致的血管淋巴逐渐显露出来。很好能做的,就是感叹,一切,真的是奇妙至极了。 当我走出解剖室,从头到脚,都是福尔马林的味道,浑身像是经历过一场大战,几乎要散架了。我想,很多年以后,哪怕我所有的记忆都被书本上的知识挤出大脑,我还是会记得这一天,我的first cut。 第13篇、哥伦布发现“旧大陆” 上写作课的时候,语文老师问:“谁看见教室后墙黑板边贴着的那张小纸条了?”同学们一起回过头——黑板周围什么也没贴呀? 老师说:“这张小纸条是我前天早上贴的,上面写了字,就是今天的作文素材。因此,这张纸条非常重要。” 同学们很惊奇,难道布置写作文需要这么故弄玄虚吗?老师解释:“而且,这也是一个有趣的测试,我们不妨先谈谈这张小纸条一请问,哪位同学注意过它?” 一名同学回答:“我看见过它,但是,我没在意它是什么。”另一名同学懊悔地说:“昨天放晚学,我们组打扫教室,我也看见了,顺手将它划拉下来,可能扫走了。” 语文老师点点头:“好的,至少有两名同学发现过这张重要的纸条。那么,为了上好这节课,我们还是先寻找一下小纸条吧。”坐在后墙附近的同学们立即行动起来,有检查地面的,有查看桌肚的。凡是角落,都没放过。 “哎呀,是不是这个?”一个女孩站起来,举着一张纸片。老师说:“你念念上面的字。”女孩念道:“哥伦布发现‘旧大陆’。”老师笑了:“很好!就是它!” 同学们都很意外。老师问那个女孩:“怎么样?发现纸条的感觉如何?是不是很惊喜?”女孩微笑。老师又说:“其实,这张小纸条在昨天就被至少两名同学发现了,但他们却没有惊喜。为什么你会觉得惊喜呢?”女孩说:“因为我知道它有价值。” “好了。”语文老师走到讲台上,“现在正式上课。哥伦布当年发现美洲大陆,被载入史册,其实,早在哥伦布之前,印第安人已经在那里世代居住了,他们比哥伦布发现美洲要早多少年?哥伦布发现的不过是一片‘旧’大陆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同学们没说话。老师转身在黑板上画了一个球体,说:“因为,哥伦布的这个发现证明了地球是个球体。而这一点,后来改变了整个人类的思维。”老师又举起小纸条:“它其实是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当你不在意它的时候,它是没意义的;而当我们需要这张纸条的时候,它的出现,会带来惊喜。” 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发现的意义。“同学们,就用这个题目写作文。” (摘自《重庆晚报》)第14篇、自私地去高考 一位老师曾经在课上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 我们的一个学长,姓李,家中贫困,当时是他们家乡的小山村里有史以来*一位大学生。因此,跟许多故事里说的一样,这位李学长发愤图强,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并开始在一个不错的企业里工作。李学长很兴奋地打电话给老师告诉其近况。老师问他:“你每个月的工资都怎么分配的?”学长说:“我只留500元自己用,其他的都寄回家给父母和正在念高中的妹妹。”用500元在那个城市生活的概念就是,只能花200元租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巴掌大的小屋子,剩下的300元还必须省吃俭用。而对当地很多女大学生来说,300元只够她们一个月的正餐吃喝,还不包括零食。可想而知,学长的生活辛苦到了什么程度。 在听完学长的话后,老师说:“你这样不累吗?你必须多留些钱给自己,让自己多享受,过得轻松些。”学长不解,说:“可是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不能那么自私啊。” 听到这里,我们都打从心眼儿里佩服这位学长,同时也对老师说的话存有质疑。老师说:“你们真的认为这种所谓的‘舍己为人’的忘我精神是很好的吗?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你们觉得会发生什么事呢?”老师又继续把故事说下去: 在学长打完这个电话后过了几个月,他又给老师来电话了:“老师,我觉得好累。现在村里的人都知道我能挣钱了,就不时到我家借钱,爸妈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状况,总是慷慨地借给别人,然后又问我要;妹妹说她现在对音乐很感兴趣,想让我给她买个小提琴,并供她读音乐学院,我真是烦透了!” 说到这里,老师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现在,你们该明白了吧。并不是说‘舍己为人’不好,但就算是超人,也应付不了别人的索取无度。所以当你要‘为人’时,首先须想到‘为我’,只有先满足了自己的需要,才有精力去满足别人的需要。否则,一味地牺牲奉献没几个人受得了。” 这个故事同样适用于高考生。 很多考生说他们高考是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望,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他们学习的动力。但他们也发现:当学习成绩好的时候,家人对他们的期望就会增多,总是盼望他们能考上北大、清华一类的名校,光宗耀祖,这使他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当成绩差的时候,有些父母表现得极其失望,并不断打击他们,给他们施压;有些父母虽表现得很体贴并且小心翼翼,却更让他们感到愧疚,更有压力。长期下去,只会使他们负担越来越重,不仅影响学习成绩,更影响其身心健康。 我们应该从上面的故事得到教训———高考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将来的发展,我们可以自私地去高考。 像李学长那样,村里人对他的误解是他有能力挣钱,所以必定家资丰厚,自己去借钱即使不还他也不会计较。家里人对他的误解是他每个月赚那么多钱,肯定不会计较借些钱给别人,再说都是乡里乡亲,还能让我们有面子。妹妹对他的误解是哥哥能挣钱了,也一定有能力送我上音乐学院。这些误解其实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在潜意识里必定有虚荣心,只想让村里人和家里人看到他优秀风光的一面,自己在背后要付出的代价却只字不提,所以很后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同样的,为了别人和虚荣心而学习、考试,你迟早有一天会被别人的闲言碎语和期望所吞没。 所以,我们应该确立好自己的目标,要知道,高考只是实现自己目标的一个过程而已。不是只有考上北大、清华一类的名校才有成功的可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作出很好的选择,让自己以轻松的状态面对将来的挑战,才能更稳当、更持久地走在人生的道路上。 第15篇、纸币花 她的书店位于几所大学附近,店分成两个部分,前面是租书部,后面是售书部,因为她这里的书非常全,而且哪方面的都有,因而来租书买书的人很多。*一次来这里,我惊喜地发现,居然有米兰·昆德拉所有的作品。我立刻买了几本,并对售书的女孩说:“你们这儿的书不错,如果能再进一些国外经典之作,相信会吸引更多的大学生!”那女孩立刻对楼上喊:“姐,你下来一下!这位先生可能会有一些好的建议给你!” 她立刻微笑着请我到楼上去谈。坐在她的对面,我讲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她饶有兴味地听着,并不时在本子上做着记录。这时我发现桌上摆着一盆假花,仔细看,竟都是用纸币做成的,有两朵盛开的红牡丹,还有许多花蕾。花是用粉红色的百元纸币折叠成的,衬着的几片叶子是用淡绿色的五十元纸币做成的,很精致也很美丽。 见我注意那朵花,她问:“你觉得这花怎么样?” 我由衷地说:“真是太漂亮了,想不到还有这么高超的手工技巧!” 她高兴地说:“这是我自己做的呢!你看,整整用去了三千元纸币呢!” 我说:“这是艺术品,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就算用去一万块,也值得!” 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 后来,也是在这朵花旁边,她给我讲了她上大学时的一件事。她出生在一个偏远落后的山区,因为贫穷,她要靠当家教和给学校的图书馆打扫卫生,才能勉强维持正常的生活。那时她非常喜欢看书,可图书馆里文学书籍有限,一些新书根本无法看到。学校附近有个书店对外租书,一天一元钱,一天很多限拿三本书。不少同学都从那里租书看,她也想租书看,可是没有多余的钱。但她发现在那里租书只要抵押身份证便可以(不是本人的也行),还书时结清账就行。 那年七月份,正赶上毕业生离校,她在打扫宿舍时,发现了许多毕业生丢弃的身份证。因为学生们的身份证都是在入学时重新办的,是本地的身份证,所以一毕业许多人就不要了。她立刻想到租书的事,便拾了许多。*一次去租书时她还战战兢兢,三本书拿到手后,她的心立刻被喜悦占据了。她在两个月内没敢再去那家书店,后来实在忍不住又去了,人家显然已经不记得她了。那以后,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手里的书也越来越多,但她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她租书,她都是偷偷地租偷偷地看,看过后便将书藏起来。 三年中,她用那些身份证弄到很多书,有时心里也自责,也感到可耻,可就是抵制不住想看书的欲望。所幸她并没有被发现过,等到毕业时,她有了三大箱的书。 回到家乡后她接连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尽如人意,后来便贷款开起了这个书店,由于位置好,图书全,一年能赚到不少钱。这时她想到了曾经被自己骗过的那家书店,终于良心不安,清点那些书,按定价算正好三千元。于是她回到曾经上学的城市,找到那家书店,对老板说了那段往事,并交上三千元钱。 那个五十多岁的大婶说:“你们当初也不容易,算了,这钱我不要了,丢了那些书我也没损失什么,而且每年我都能赚到一些。你现在也有了自己的书店,把这钱拿去进书吧!如果把钱看得过重,那钱就不值了!” 她深受感动,回来后,她的书店每年都要向几所大学的贫困生赠书。 她说:“那书店老板的话让我很是震撼,同时也明白对待金钱应该是怎样的一种态度。那三千元钱我没有进书,而是做成了这盆牡丹,看着它,我会时刻感到世界的美好,而不是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让心蒙尘!”■ 第16篇、若不痴情枉少年 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若不痴情枉少年”。 很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你吃”。很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你吃饱了没有?”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你吃饱了没有?”“想吃什么?”男的说。“豆腐怎样?”女的提议。“你想吃豆腐吗?”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议员”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合法接吻”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无题”是他们选择很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第17篇、【我的教育故事】我的平凡人生平凡路李龙德
老实说,高考报志愿时,我不想选师范学校,不想当老师,没有更多其他多余的想法,但是在那一年出现了疆内师范零批次,我只知道老师跟我们说填那个志愿不影响后面录取,手一长,我就随便填了几个学校,等着录取,等着结果。等到很后的结果竟然是,恭喜你被美丽的伊犁师范录取了……吼吼……,无语,气愤的心情涌上心头,不想上,赶快退学籍,满脑子都是这些想法。在家人、亲戚劝说,朋友的安慰下,都说上师范学校也不一定都当老师,就这样我带着毕业后决不当老师信念开始了四年的大学之旅。在大学四年里让我对教师职业印象深很深刻的就是支教的日子,我支教的地方是伊宁县温亚尔乡中学,基本都以回族为主,那片天空,我和孩子们一起嗨起来,一起打打篮球,一起打打乒乓球,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等等……支教经历回忆多、印象深,但是仍然没有动摇我不当老师的决心,打死不当,坚决不当!但是,今天我站在了这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2015年我通过了自治区特岗招聘考试进入了我们四中,带着对教育的好奇、追问开始了我的平凡人生平凡路。对学校我一开始是抵触的,经过了学校组织的军训生活,但是,我开始慢慢熟悉了解教育行业,当我的*一批孩子纷至沓来的时候,从千里之外的阿克苏来到阜康市,看到一个个天真无邪的笑脸,我笑了,这种笑容怎么说呢,或许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那种价值,打开了我和孩子们之间沟通交流的大门,也意味着开始了属于我的这段故事。
记得,*一次走上讲台,问孩子们,来到四中有什么感受?孩子们说:"想家""我想爸爸妈妈啦!"一个个眼眶中含着泪水。紧接着我又问道"来到四中你们有什么变化么?",孩子们说会:"会叠豆腐块了,""会自己洗衣服了。"我心里暗想,这便是孩子们成长所需要的付出,我说:"孩子们,你们长大了,你们能够自己独立面对生活,老师为你们点赞,你们成为了一个‘酷’的人,心里暗自期望他们能在四中快乐生活,快乐学习。"
有一次,看到娃娃们交的作业,可是把我乐坏了,孩子们把班主任魏静老师的名字,写成了味精老师,还有的孩子直接叫的静老师,在他们眼里名字后面的一个字才是姓吧,真是让老师们哭笑不得。当然孩子们也带给我们很多感动,原七年级四班,也就是张婷婷老师的班级的孩子,在张老师生日那天,在其他老师的协助下买了个生日蛋糕为她庆生,依然清晰记得张老师眼里满含着感动的泪水。孩子们用他们的方式,表达着对班主任的爱和敬意。还有一次,在晚自习的时候,我偷偷欣赏了下班里孩子们的周记,令我笑点很高的就是,这个周末怎么还不到,我要去购物,我要吃好多好多零食,我要吃辣条,我要吃酸奶,酸奶你等着我……木嘛!看到这句话我笑了,笑的背后我心里又有一阵苦涩。我心里就想立马给孩子们买点吃点。
15年的那个冬天,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那天我正好值晚自习,看着天空飘落的雪花,心里阵阵的暖意,因为我喜欢下雪的每一天。外面下着雪,让我想起了,那首"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四中里,阵阵暖意……"在回生活区的路上,和学生一起走到了白头,学生看到我高大被雪覆盖的模样说道:"老师,你太帅了啦!"好似"圣诞老人来送礼物了!"阵阵欢呼,还有的竟然偷袭我,拿着雪球砸我,走着走着到了孩子们的宿舍,这会儿可好了,他们准备把我五马分尸,大家簇拥着都要把我拉向他们的宿舍,去参观,还有的学生拉着我的手说:"老师,你陪我们一起睡吧,我们一起聊聊天!"为了不影响孩子们休息,我偷偷跑了下来,看到了孩子们在打电话,心里不禁也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家就是不论再远都想要回去的地方……一次次与孩子们的经历只希望他们能够在四中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到亲情温暖,感受到家的味道,因为我们就是一家人。
记属于我和孩子们的宿舍-213,现在已经回忆不起来,*一次进孩子们的宿舍是什么时候,大富翁、下象棋、狼人杀、一起劲歌嗨舞、开Party这些是属于我和孩子们的回忆,走进宿舍我和孩子们一样,我也怕生活老师,甚至有时捂起被子把自己藏起来,害怕被发现,甚至还有孩子帮我放哨,我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和他们在宿舍一起嬉闹,和他们在一起畅谈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一个孩子问道,老师你多大了,我说今年13岁,他们用不屑的眼神看着我,但是我感觉与他们在一起仿佛我真的13岁,这就是教育中的很快乐的享受吧。
对待孩子们的时候,我们细心、耐心。但是,在对待家人的时候。我自责,为什么不能同样用对学生的耐心去对待自己的爸妈,为什么自己不能像关心自己的学生那样关心他们,有时真的想扇自己两巴掌,总给孩子们讲要孝敬父母,从一言一行表现出对父母的关心,要尽孝在当下,切莫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孝敬父母。教育不仅仅是教会孩子,而是在教的过程中要学会反思自己,真正做到发挥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人范作用。
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对每一个孩子我们都应该耐心、细心。对每一个孩子我们都应对他们充满希望,真诚地爱着他们,把他们当作是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把浓浓的师爱化作每一个孩子心中很美的云彩,一定会有更多的奇迹和惊喜。人生因为事业才显示生命价值。我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我将继续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分秒秒地珍惜宝贵的时间,真真切切地爱着所有的学生,踏踏实实地做着该做的工作,这,就是选择的平凡人生平凡路。
第18篇、送给你一朵很特别的玫瑰花 那年,他17岁。 17岁,花瓣带着雨的年纪,在春风中微微红酥了脸庞。 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中,他低着头窘然坐下,眼角的余光,却轻轻地,洒落在她的身上——别人的嘲笑,他不在乎,惟独她的,哪怕一个不屑的眼神,只要她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 可是,他只能悲哀,默默地悲哀。因为即使这样,他,也无法引起她的注意。 窗外有雨,他却看不见,雨水顺着玻璃流下来,像汩汩涓流不断的小溪,没有尽头,模糊了世界。 在她的世界里,也许,永远没有他。 而少年的心,是不甘心,就这样停止的。他伸手探向了身边,一朵朵绚烂的花,在手中绽放。这花的季节里,连鼻息中嗅到的风,也有着令人沉迷的醉。 在过去的十六年中,曾是多么平淡的一天。偏偏在他的第十七个年头中,他在自己的心里放进了一个人。 因此,平淡的,变得不同了;普通的,变得特殊了;伤感的,变得忧郁了。 店里的花笑得那么甜,但他只能忧郁地望着它们,眼睁睁看着,它们被一束束地带走。他那沉睡中的恋人,他如何才能够把她唤醒。 他替花店打工,一束束地将它们送走;看见花后面的笑脸,他笑了,仿佛看见的是她。 从这个城市的东头,一直到西头,踏着自行车,送着爱的礼物。他唱起了歌,甜蜜蜜,自行车吱哑吱哑地和着他的音。在乍暖还寒的季节中,这个城市的人们在这一天,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在淅淅沥沥的雨里穿梭前进。 他的身前、身后,都是花,多么艳丽的花骨朵儿,和他一起,在春日里盛开。 多么痴情的男孩子,他的女朋友一定无比幸福。他听了,羞红了脸。在花团中的他,送的,不是他的花,而是他的爱。 送了99束花,有大的,有小的,有昂贵的,也有便宜的。可是无论怎么样的,都比不上他将要送的第100束,送她的。 那是怎样的一束花啊,姹紫嫣红,娇艳欲滴。在夜幕中,他让老板帮他包上店里很后一张包装纸。 包装纸就送你了,年轻人。老板对他微笑。 他心里充满了感激,在这一天里,有太多的激动,来不及言说。 她家的门已经合上,他不忍敲醒她。踌躇,犹豫,他还是把花悄悄地放在了她家的门口。临走时,他望了一眼他的花,喔,不,她的花。 他对它说再见。 他对她说再见。 明天就开始准备高考,贫寒的他,不能再把心放在书本之外。他的父母渴望的眼睛啊,让他不忍不看。 第二天,她一如往常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只是有那么一刻,她说了一句话,让他欢欣不已。 这个城市里哪家花店卖的花会那